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1、成立军需科技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成员:李胜杰 樊雪梅张梅 张铁华 王军 宫新统刘新鑫
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复试。
4、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对于120%以外的上线考生,须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可选择在学部内相近专业复试,也可选择调剂到其他院校复试。
复试的主要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当年入学新生且获得奖学金者按国家计划内录取类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