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部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积极成才,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结合学部实际,拟从4月7日至4月14日在学部组织开展2010届本科毕业生2009—2010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学部在籍的2010届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评奖评优:
1、2009-2010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2、降级、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以及退学试读的;
3、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学期未注册或未办理缓注册手续的(截止日期2010年4月14日前);
4、学年内有一门必修或限制选修课不及格者,两门(含)以上课程未参加考试的;
5、学年学分未达到班级平均学分的。
二、评比项目
1、学年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
3、先进班级;
4、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名额分配
学院
| 一等
奖学金
| 二等
奖学金
| 三等
奖学金
| 校优
秀学生
| 院优
秀学生
| 校优秀
学生干部
| 院优秀
学生干部
|
畜牧兽
医学院
| 17
| 35
| 52
| 17
| 35
| 10
| 17
|
植物科
学学院
| 8
| 16
| 24
| 9
| 16
| 5
| 8
|
军需科
技学院
| 12
| 24
| 36
| 12
| 24
| 7
| 12
|
农科专业共382人,按实际数评选;先进班级由学部统一评选。
四、评定依据及标准
1、本科生学年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必须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要求获奖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吉林大学农学部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智育部分成绩进行评奖排序。
2、专业奖学金
评比对象为在校农科专业学生(即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生)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专业奖学金评比办法》执行。
4、先进班级
各学院根据《吉林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分别推荐一个先进班级,并附事迹报告;学生工作处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学部范围内评选2-3个先进班级予以表彰。
5、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评选,学生工作处审核。具体条件按《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同级优生与优干不得兼评,院优生与校优生、院优干与校优干不得兼评。
五、日程安排
1、4月7日下午,学院召开本科生评奖评优布置会;
2、4月7—11日,班级评奖评优;
3、4月12日,学院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上报资料;
4、4月13—14日,学部审核、公示。
六、有关要求:
1、评奖评优是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使学生明确评奖评优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干部务必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切勿走过场。
2、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的透明度。允许学生质疑、申诉,要严格抓好民主评议、班主任(辅导员)审查、学院审核及推荐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和审定工作,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3、学院对评奖评优名额可灵活分配,对特别优秀的班级,可适当增加比例,但学院评比的总额应控制在学部下达的范围内。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评定、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获奖学生填写相应奖项审批表并打印一式一份,由学部审批后放入学生档案,学院汇总表报送纸制(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表格4月12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325室。
联系人:李玉俊
电 话:87836216
附 件:
各奖项审批表.rar
学生工作处
二O一O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