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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九届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0-04-09 作者:张明军 点击:

时间:4月12日上午10:00

地点:学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韩文瑜 王 哲 杨振明 张乃生 刘静波 潘洪玉 王忠东 张 梅

张西臣 赵志辉 王庆钰 韩俊友 樊雪梅 张铁华 欧阳洪生

议题:

1.学部关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需达到的学术标准执行情况。

由于学部制定的研究生授予学位的学术标准从2007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各培养单位遵照该学术标准进行了严格审查,但对审查结果处理意见不一。本次会议要统一处理办法。

2. 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VIP)”测试学位论文,总复制比偏高或重复字数超高的人员,处理意见。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再次强调认真落实“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校研究生院要求本次申请答辩人员全部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VIP)”测试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