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科技局发布了2010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年度执行期到期验收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和申请延期项目。请校内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填报工作。
二、受理日期
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政务中心4楼A区计划项目验收受理处(普阳街3177号)
联 系 人:戴常保、孟 罡
联系电话:88777251或88779538
传 真:88779775
四、项目完成单位应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一式五份),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2、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3、项目合同书;
4、测试分析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5、设计与工艺图表;
6、质量标准(企业、行业、国家、国际);
7、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对比分析报告及权威部门认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科技攻关计划必须提供)
8、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10、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
1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14、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五、科技成果登记
通过验收项目,填写《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文字稿),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导出文件一式一份(电子版)。
六、校内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磊
电 话:85168106
附件:
1.
2.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3.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科技处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