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贷款本科生:
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经开始。为提高贷款手续填报准确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成功,从今年开始,学校采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与网上信息采集相结合,机打票据、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办理贷款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续贷款学生4月15日前登陆,录入续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一);http://sais.jlu.edu.cn/">http://sais.jlu.edu.cn/,录入续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一);lang=EN-US>
2、申请续贷款学生4月15日前打印填写《续贷申请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和《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辅导员签字,盖名章和学院公章)(见附件二),两材料均为一式一份,需在右上角注明“学院、年级、专业、起贷年份、毕业年份、本人手机”上交学院;
*注:2009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为: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其余为: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3、不续贷学生4月15日前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中止续贷申请书》(见附件三)上交学院;
4、学院辅导员4月19日前对所属申请续贷款学生信息审核,删除不续贷学生,生成学院汇总表(操作说明见附件四)
5、学院按网上系统生成的汇总表将《续贷申请书》、《品行说明书》放在一起排序,与学院汇总表、中止续贷申请书一并于4月21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
在操作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87836216李玉俊
附件一: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rar.gif" border=0>" target=_blank>2010续贷学生录入操作说明.rar
附件二:
续贷申请书、品行说明书.rar
附件三: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rar.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国家助学贷款中止续贷申请书.rar
附件四: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rar.gif" border=0>" target=_blank>2010续贷辅导员审核操作说明.rar
学生工作处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