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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陈显杰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4-26 作者:张丽梅 点击:

财务处、后勤处: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后勤处职工陈显杰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陈显杰的退休时间从2010年4月起算,从2010年5月起学部停发工资。

陈显杰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事宜咨询门诊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