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批准李长静等4名职工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5-11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学部职工李长静、金瑞、孟凡霞、王霞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李长静、金瑞、孟凡霞、王霞的退休时间从2010年5月起算,从2010年6月起学部停发工资,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事宜咨询门诊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