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0-05-13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单位: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四月份学部对校区内机动车辆已换发了2010年度《教学区车辆通行证》。五月份学部将对校区的治安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控制校外车辆穿行校区,整治校区车辆交通秩序,落实机动车凭证出入校园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校区的管理,现就校区机动车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校区所有机动车需凭《车辆通行证》出入,进出校门时应把《通行证》放于车前显著位置。未办理《通行证》的请及时到保卫处办理,无证临时进院车辆要履行查验登记手续。

二、办公区和教学区(二、三号院)禁止出租车及无证车辆出入,请学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予以配合。

三、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速不准超过25公里/小时,禁止在校园内鸣笛。

四、校园内各主路上禁止停放机动车(见附件:图示),机动车应自觉停放在车位上。禁止机动车辆碾压草坪、绿地。

五、出租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禁止驶入办公区并禁止从二号门(青龙路门)进入家属区。

六、禁止重型车辆及无牌证车辆进入校园。

希望学部师生员工及院内住户自觉遵守学部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校园110及门卫的工作,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和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

保 卫 处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