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区征兵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在范围之内。
本科以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
根据国征[2010]3号文件精神,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预征。具体流程为:
(一)宣传发动。各学院要抓住当前毕业生择业有利时机,深入搞好宣传动员,全面准确地宣传有关征兵政策、网上预征报名程序方法等,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光荣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二)网上报名。6月15日前,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为:/" target=_blank>和http://zbbm.chis.com.cn">http://zbbm.chis.com.cn和face=宋体 size=4>),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存根以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http://zbbm.chsi.cn">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存根以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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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审初检。6月15日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院统计已报名学生人数,并完成相关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等),6月17日前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存根以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三张表格一并报保卫处,学部进行预审,6月25日前区征兵办将进行初审初检。
(四)预征对象确定。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区征兵办将把审核签字盖章后《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返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主管副书记亲自抓落实,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把这项工作宣传到每个班级、宿舍,动员更多的优秀毕业生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