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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03-27 作者:胡鹏华 点击:

各单位:

入春以来气候干燥,大风天较多,容易发生火灾。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学部防火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对生产、生活及施工单位的用火管理,凡是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看管。

2、五级以上大风天必须停止一切室外明火作业。

3、不准在公共场所燃烧废纸、垃圾。

4、教学楼、办公楼和集体宿舍禁止生活用火。

5、学生公寓、宿舍禁止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电饭锅等电器设备。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7、仓库、油库、车库等禁烟场所禁止吸烟。

8、实验室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指导,规范实验操作程序,落实安全防火制度。实验用的煤气炉具、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管,用后有专人检查。不准使用实验室的煤气、电器设备进行取暖、做饭,非本室人员禁止动用加热设备。

9、要加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及教学准备室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禁烟制度。

10、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

保 卫 处

二ΟΟ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