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文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衡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农学部《吉林大学农学部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成立植物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杨振明
副组长:王彦清 王庆钰
组 员:都兴林 原亚萍 张世宏 席景会 阎 飞 郭庆勋
秘 书:许 矛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 期 内 容 地 点 参加考生
4月1日全天 报到、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全体考生
4月2日(周三)6:00-10:00 体检 门诊部 全体考生
4月2日(周三)14:00-16:00 专业课笔试 学院 全体考生
4月3日(周四)8:00-12:00 公共外语测试 公共教学中心 全体考生
4月3日(周四)14:00 综合面试 植物科学学院四楼会议室 相应学科考生
4月4日下午 报拟录取信息 研究生处
4月中旬 校外调剂、复试 研究生处
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须于4月3日上午8:30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研究生办公室。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按照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复试。
3、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对于120%以外的上线考生,须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可选择在学部内相近专业复试、录取,也可调剂到其他院校复试。
五、复试主要方式、内容、要求及成绩计算
(一)主要方式及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卷面分数100分。分数计入复试成绩。
各学科考试科目如下:
植物学:《植物分子生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遗传育种:《作物遗传育种》
植物病理学:《植物病理学》
植物营养学:《植物营养学》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普通昆虫学》
农药学:《植物化学保护》
2、综合素质面试。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本人工作中的业绩情况等。政治素质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3、外语听说能力。由公共教学中心组织,总分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
(二)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专人妥善保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不同学科(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秘书工作职责:
(1)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情况与报名登记表是否相符
(2)记录复试中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
(3)统计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4)汇总考生的成绩。
(三)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为100分,外语听说测试为5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各个学科或方向按总成绩排序后根据名额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明确录取类别(公费或自费)。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笔试<60 分、面试<9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费、自费指标确定的原则
2008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生40人,其中55%为公费(22人)。学院各学科公费名额亦按招生人数55%的比例分配,剩余公费名额由学院统一调配。
确定公费、自费的原则是:
1、总成绩优先原则。复试后按照本学科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确定公费、自费。
2、第一志愿优先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公费。
3、应届生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应届生优先公费。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按委托培养(自费)录取。
各专业公费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拟招人数 公费人数
植物学 7 4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5 3
作物遗传育种 6 3
植物病理学 7 4
植物营养学 7 4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5 3
农药学 3 1
七、关于调剂
校内调剂考生需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表,由考生所在学院学院盖章后报农学部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剂。
校外调剂须同时满足初试成绩符合2008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国家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植物科学学院
200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