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字[2008]20号)精神及学校的要求,结合农学部实际情况,现就学部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民所有制的技术工人均可报名参加,但取得等级证书后,学校将根据岗位聘用情况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决定是否兑现工资。
四、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资格证书,任职满三年(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且符合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要求的,可申报高级技师;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任职满三年(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且符合技师考评工种要求的,可申报技师;198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200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可申报高级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200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可申报中级工;定级当年,申报初级工考核,并工作年限满足申报中级工条件的,今年可申报中级工考核;定级当年,申报中级工考核合格,并工作年限满足申报高级工条件的,今年可申报高级工。凡无“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只能申报初级工定级考核。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晋升考核可突破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
1.在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持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已按上述条件破格晋升过的,不得再凭上述条件申报破格晋升。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只限使用一次。
五、参加过同等级考前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再次参加该等级考前培训免费。培训情况不与考核成绩挂钩。连续三年参加同等级考试未能通过考核的,再次报名考试免费。
六、申报技师考核的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关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同时报名参加人事厅举办的职技校培训。
七、报名参加本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各单位到学部人事处领取文件和相关材料,或在学部办公网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吉林大学2008年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册”,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4月16日前报到人事处(需附电子版)。同时每人交一张免冠半身二寸彩色近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晋升等级的交前一级等级证书原件和所有费用。申报技师者,需交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