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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关于聘任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08-15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在建设创新省,促进科技创新和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拟组建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详细通知见附件一:

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附件2),于2008年8月26日(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前将纸质表格(注:登记表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即可)以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处学术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冀慧聪 王文东

联系电话:85168138 86204

电子邮件:jihc@jlu.edu.cn

附件:1、关于聘任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关于聘任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企业、有关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在建设创新省,促进科技创新和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拟组建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组建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协会有效集聚各类科技人才的优势,以推进科技制度创新、改善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的发展为目的,努力在促进吉林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群体成长的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

二、功能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为我省科技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在科技评估、资质认证、新技术与产品鉴定,法律咨询与仲裁、企业上市和投融资服务,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国内外科技与经济交流合作、科技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构建政府与科技创新支撑群体和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流平台,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三、机构设置

专家委员会下设光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及生态、生物技术与中药、管理与法律等专业组;按任务不同,以专业组活动为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中介服务和投融资机构及有关组织中在所从事的学科研究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职业道德的资深科技专家、企业家等组成。在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发挥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学科带头人、企业管理者、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

四、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专家登记表于7月30日前,邮寄吉林省科技创新协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或用电子邮件报送。

办公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省政府6号楼)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688号,新润天国际大厦8楼808室。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7069155 传真:0431-87069957

E-Mail: jlkjgyl@163.com 联系人:高元玲

二00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