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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及清缴学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8-12-08 作者:胥阳 点击:

各学院及本科生:

2004—2007级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已划入学部。财务处在留缴学费后,于12月8日将差额存入学子卡中,请各位贷款的同学近日注意查收卡中存款额,并到各院辅导员手中领取缴纳学费收据。下列同学的贷款,由于无交行学子卡及信息不符等原因,未能存入学子卡,请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另:请全体学生上网查询个人缴纳学费情况,如有欠款,请及时缴纳。为方便学生交款,财务处办公室安放了POS机,缴纳学费可使用银联卡划卡。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