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部党委研究,决定对正科级岗位领导干部进行换届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实施正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政管理干部队伍,促进学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本次正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以《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为基本准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部发展、有利于人尽其才、有利于构建和谐学部的原则。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积极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正科级岗位任职。
学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学院(中心)各办公室(团委)主任(书记)。
应具备《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任职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本科毕业且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龄,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一年及以上工龄。
2、专职党政管理干部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担任副科级职务应当满二年。高职低任和由非领导职务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专任教师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不受行政级别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未超过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新任各学院团委书记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连任各学院团委书记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提任教学、科研、研究生等业务管理部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应是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1、所有公布的正科级领导岗位均采取公开报名、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
2、任现职不满二年的正科级岗位的领导干部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可以连任,不参加本次换届,但本人申报其它岗位的除外。
3、凡新担任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如编制为教师系列或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均应转为管理系列编制。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直接向人事处报名。
4、竞聘陈述。学部成立科级岗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评组。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向考评组作竞聘陈述,并回答考评组提出的问题,考评组对竞聘陈述情况进行测评。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陈述情况和申报人的现实表现,人事处结合学部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考虑提出拟考察对象人选,由学部党委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7、确定人选。人事处向学部党委汇报考察情况,由学部党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本次换届工作由学部党委统一领导,人事处组织实施。学部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本次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部纪委和纪监审办公室对本次换届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在竞争上岗中未聘任上岗的原正科级岗位的领导干部,符合条件的在原单位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学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做好工作,保持学部稳定。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换届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换届过程中有请客送礼、拉选票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即取消上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3、在换届期间涉及的个人及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换届有序、有效进行。
4、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既是一项重要工作,又是关系干部切身利益的大事,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学部大局和全局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凡到新岗位任职的同志,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按时到新的岗位报到并开展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附件二:学部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副职岗位具体要求
附件五:吉林大学《关于严肃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申报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副职岗位,除符合《吉林大学农学部2008年正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备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外,还要满足以下各岗位具体要求。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办事严谨认真;
●具有教育思想,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成人教育和管理规律;
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布置会,印发《吉林大学农学部2008年正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12月16日——12月17日(星期二——星期三)
申报人员填写《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于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时前将申报表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在学部办公网上公布第一次报名情况,申报人员可根据有关情况调整申报志愿,于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时前将调整志愿后的申报表交到人事处。
召开党委会,人事处向党委会汇报干部考评结果,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召开党委会,人事处向党委会汇报干部考察情况,确定人选。
●12月25日——12月27日(星期四——星期六)
对学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副职岗位、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主任拟任人选张榜公示。
召开党委会,人事处向党委会汇报干部公示情况,决定任命。
(附件四:)
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doc (请下载打印)
(附件五:)
吉林大学《关于严肃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