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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9-01-20 作者:王开宇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元旦、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部研究生管理实际,为加强寒假期间学部研究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广大研究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对寒假期间研究生公寓管理作如下规定:

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推迟离校、留校及提前来校研究生的防火防盗教育,提高其在学习、生活场所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寒假期间,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研究生公寓的经常性安全防火检查;

3、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研究生公寓凭证出入,学部全日制研究生凭研究生证,外来人员凭推荐单位开具的入住证明(学部办公网下载)和本人身份证,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4、推迟离校研究生离校前,应及时告知公寓管理员,便于其及时了解公寓入住情况;提前返校研究生(2月5日之前),必须凭导师为其开具的入住证明方可入住;

5、春节期间(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七),公寓为留校研究生开设公用厨房(仅用于烧水或加热食物),由公寓管理员集中管理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6、管理员在假期期间应加强对公寓周围和内部的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后勤处

研究生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公寓入住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