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专项基金数额情况,2009年度立项规模,基本保持上年度总体水平。
2009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加强地方特色研究,突出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
1、2009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的种类分为指南重点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两类。
2、2009年度指南重点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可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的重大基础课题。
3、2009年度一般自选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侧重理论联系实际,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第一线中提炼研究课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两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3万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重大选题可适当延长。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
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1、指南重点项目控制在10项以内,每个题目只立1项,拟立10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项平均资助2 .0万元;成果形式为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3 .0万元(含出版经费)。
2、一般自选项目,10个学科的立项总数控制在80项左右。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1 .2万元。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一般只能选择1个选题进行申报。具备研究条件的,可同时兼报指南重点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各1项,分填两个《申报书》,但不能同时立项。申报人在同类项目中申报两个选题以上的,只保留其中一个,其余材料和申报费一律不予退还。
2、2009年度《申报书》仍采取文本方式进行报送。《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6份。2009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及《申报书》本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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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2009年度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5、2009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从2009年1月8日起至2009年3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指南重点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一般自选项目为每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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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学、外交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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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防经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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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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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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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亚问题、俄罗斯问题、朝鲜问题、日本问题、韩国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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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学科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学位办编制的《学科专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