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换届和推荐
新一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委员人选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吉林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已满,需要进行换届。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开始推荐工作。
一、组成原则:每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由9—15人组成,另设秘书1-2人。秘书建议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所辖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兼任。根据研究生学位办通知,农学部设立畜牧学与兽医学、作物学与植物保护、军需科技三个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由畜牧兽医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军需科技学院负责。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所辖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所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学术带头人。
3、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特殊情况下亦可为副教授)。
4、委员年龄限定在任满一届(三年)委员时,未达到退休年龄。
5、对于跨行政单位所组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其负责单位在拟定委员人选时,应注意吸收其它相关单位的人员,以保证学科的覆盖面。
6、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担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主席。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负责单位于2009年3月11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成员建议名单表”报送到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