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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6-18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理工科)的通知》(教培函〔2010〕31号)以及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参培教师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和形式

讲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新形势下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的各种政策与模式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过程;提升指导研究生论文的水平;加强与国内外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沟通与交流,总结研究生培养的优秀经验和先进理念。本次研修班是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研修活动,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设分会场,利用网络研修系统进行实时互动、交流研讨。

主讲专家为美国华盛顿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具体时间、专题名称、主讲专家详见附件《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内容安排》。

二、研修对象

需要提高研究生培养管理能力的硕士生导师。

三、申请条件

副教授以上从事硕士研究生指导培养的我校在职教师。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时间为2010年7月3日至5日。

报到时间为7月2日。地址为:四平市吉林师范大学校门右侧继续教育学院(桔黄色五层小楼)三楼,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上课地点为吉林师范大学二教四楼网络教室。

五、有关经费

教师培训中所需培训费、路费、住宿费用等相关经费均由学部支付。会议费用980元/人,培训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六、申请事宜

1.申报研修的单位请于6月23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选派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请在学校人事处主页/" target=_blank>

2.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同意派出研修的教师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参加研修的教师应在会议开始前登录网培中心网站(

3.参加研修人员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培训结束后凭发票到学部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提交个人培训总结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习研讨或报告会,相关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式2份交到学部人事处。

4.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吉林省高师培训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吉林省高师培训中心

联 系 人:王轶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434-3291826 手机:13674346640

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联 系 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一: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内容安排.doc

附件二: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班(文科)选派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