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中心各教研室主任已任满四年。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和提高各教研室建设水平,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奋发有为的教研室主任队伍,以适应我中心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我校有关规定,中心决定近期进行教研室主任的聘任工作。为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吉林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努力创造一支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精、综合素质高的教研室主任队伍,为公共教学中心未来四年的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1、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富有凝聚力、具有奉献精神。
2、全日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工作二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民主测评,召开教研室大会,对应聘教研室主任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5、确定人选,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确定教研室主任人选。
6、通过教研室主任人选,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教研室主任人选。
周三上午动员布置,个人申报,周四上午召开党委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周五下午2点申报人员述职,四点各教研室进行民主测评,周六上午召开党委会确定确定教研室主任人选,然后网上公示,下周一集体谈话,并颁发聘书。
1、现任教研室主任要顾全大局,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2、教研室主任聘任工作要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加强监督。参加竞聘的人员不准搞找人或代人说情等非组织活动。参与该项组织工作的同志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公道正派,按程序办事,保守工作机密。出现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