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学院关于本学期答辩资格审查中部分同学补充材料的通知
经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发现有部分同学尚未达到参加答辩要求,详情见附件1。
针对以上各种情况请各位同学于4月20日前提交补充材料:
1、“无文章”者,请提论文发表保证书,以保证在答辩之前发表SCI收录(可检索)或核心期刊(见刊)文章。注:按照有关要求,发表文章第一作者须为答辩者本人、第一单位为吉林大学且与答辩论文相关。
如果保证书未能实现,则不准予参加答辩,且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如不能保证,请不要进行答辩程序,否则经费自理。
2、开题论证题目与答辩论文题目不符者,请于补充开题报告,并须原开题论证专家签字认同后重新提交;未补充开题报告者,请不要进行答辩程序,否则经费自理。
以上保证时限为5月20日前,否则建议学位分委会取消答辩资格。如有其它问题请直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