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同台湾大学、台湾东华大学、台湾东海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台湾成功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元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于2009年秋季学期赴上述12所高校交换学习。
根据协议,我校学生可赴上述12所高校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校所派交换生将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
3、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台湾地区8所高校可接收本科生或研究生,香港地区高校只接收本科生。各学校网址和人数要求参见附件1。
(2)热爱祖国,关注社会,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惯;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量。
(1)我校教务系统成绩单(/"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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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2);
(4)获奖证书或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地点:中心校区友谊会馆213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住宿费:有四所学校需自行缴纳住宿费:台湾淡江大学(男生:新台币20000元/人;女生新台币8000元/人)、台湾中山大学(新台币8000元/人)、香港城市大学(人民币4000元/人)、香港浸会大学(人民币8000元/人),其他学校免收住宿费。
4、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000元。
由学校组织面试,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择优选派。申报香港交换学生项目的同学另需参加由我办组织的英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