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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台湾、香港高校学习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09-04-28 作者:学部团委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同台湾大学、台湾东华大学、台湾东海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台湾成功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元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于2009年秋季学期赴上述12所高校交换学习。

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我校学生可赴上述12所高校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校所派交换生将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7日。

3、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台湾地区8所高校可接收本科生或研究生,香港地区高校只接收本科生。各学校网址和人数要求参见附件1。

二、报名

1. 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关注社会,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惯;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我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量。

2.报名材料:

(1)我校教务系统成绩单(/"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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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2);

(3)赴外学习计划(A4纸手写);

(4)获奖证书或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地点:中心校区友谊会馆213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三、相关费用

1、学 费:双方高校均互免学费;

2、住宿费:有四所学校需自行缴纳住宿费:台湾淡江大学(男生:新台币20000元/人;女生新台币8000元/人)、台湾中山大学(新台币8000元/人)、香港城市大学(人民币4000元/人)、香港浸会大学(人民币8000元/人),其他学校免收住宿费。

3、我校所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4、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000元。

四、录取

由学校组织面试,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择优选派。申报香港交换学生项目的同学另需参加由我办组织的英语考试。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16898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