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了做好放假前后和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物安全,结合学校《关于加强春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休息时间。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各学院要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同学提前离校。
二、要开展节日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院要安排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学生假期中不许夜不归宿、留宿外人;坚决杜绝违章用火、用电以及酗酒、赌博等行为;做好寝室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疾病监控及反馈制度;要提醒外出学生在旅游或探亲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要坚持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学生校外活动需按程序请假、销假,各学院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得组织开展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四、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学生的去向,5月3日晚8点,各学院要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
五、要加强节日值班。各学院要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值班人员名单请于4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