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已临近毕业。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学费及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学院即将毕业的同学及时在毕业前将所欠的学费、住宿费缴清。按学校现行规定对毕业生欠费,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欠费,学校将不予安排欠费学生答辩。特别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及时通知应届毕业欠费学生交清欠费,以免影响毕业离校。
另外,需要办理降级手续的应届毕业本、专科学生,应在本届毕业生离校前办理手续,以免按毕业生处理;为了及时将欠费缴清,欠费的毕业生可在财务处用现金或POS机的方式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