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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05-11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下列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特诊医疗证:

曾凡勤 张吉顺 杨振明 陈 新 王彦清 张国才 李胜杰

张乃生 潘洪玉 刘静波 王忠东 张嘉保 陈启军 张西臣

刘明远 沈景林 柳巨雄 刘松财 杨振国 高 丰 邓旭明

李子义 赵志辉 周 虚 高英杰 丁 壮 席景会 张世宏

原亚萍 都兴林 崔金虎 王庆钰 孙承志 王 平 王守宏

任文陟 柳增善 邢沈阳 张学东 许春芳 王有维 周昌芳

陈树宁 丁洪浩 冯立文 王玉平 玉 珉 靳 朝 宋德光

刘 波 赖良学 欧阳红生

上述人员从2009年6月起享受医疗二级保健对象待遇,具体标准请查阅附件(或查阅人事处网页)。

附:吉林省省直二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险待遇标准.xls

省直普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xls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人 事 处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