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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规范报销票据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9-05-11 作者:胥阳 点击:

学部各单位:

近期财务处在报销票据时发现有的发票没有盖发票章或发票内容复写不清晰、不正规,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等情况,财务处对此类不合格发票按规定一律不予报销。为了保证财务业务的规范性、合法性,免除报账人员因更换发票往返劳顿,请各单位及经办人在索要发票之时仔细核对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开票日期、购货单位、商品名称(如果是图书、办公用品、日用品、实验材料一批等统称的,请索要并保留购货明细或机打小票)及单价书写是否正确、购货金额大写小写是否准确并一致、是否加盖售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以及票据复写是否清晰、规范。 对于不合规定的票据,财务处按规定予以退回,感谢各单位及报账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财务处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