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重修考试报名已经结束,具体重修考试安排详见附件。现将重修考试工作做如下明确和说明:
1.对于重修考试个别科目单独设立考场的,请相关单位安排好监考教师。监考相关有求同期末考试。
2.所有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由于购买车票等原因没有相关证件的要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3.由于本次重修选课在系统里采用的是只选课程模式,没有选择教师,本次重修考试的成绩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单位上报打印稿的重修考试成绩单,相关时间要求同期末考试。
附:
重修考试安排.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