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收到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函[2009]12号),现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2009年第一批认定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及时与合作企业联系,上报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请各地市科技局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在2009年第一批认定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基础上,发动和组织驻点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凝练项目,以企业为主申报单位组织申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请各地市科技局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于5月30日前将拟推荐申报项目排序清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五份送达省部产学研办。
省部产学研办将于6月初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推荐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挑选一批技术含量高、针对性强、符合《通知》要求的项目,并于6月10日前排序上报科技部。
各地市要对申报的项目给以资金配套,鼓励企业和驻点特派员联合提出对企业技术升级、自主创新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