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现将夏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准备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1、夏季学期公共选修课主要面向2007级和2008级学生开设,以大班课为主,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第9-11节,每周排2次课。2006级学生应仔细审核本人所选修公选课情况,如未达到毕业要求,应参加本次选课,并按要求上课。
2、各单位应调查了解本单位课程资源情况,重点是确定以前开设过的公共选修课程,夏季学期能否继续开课;以及所开设课程对于学生年级专业、选课人数及开课时间安排等要求,填写汇总表。
3、为增加课程资源,鼓励教师申报开设新的选修课。申报新开选修课,应填写开课申请表,由本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部组织审查后开设。
4、各有关单位须于6月8日前将汇总表及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