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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吉林大学首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6-17 作者:李超 点击: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大学生学习掌握职业规划的一般方法,认识自我、了解就业环境,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提高就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09年4月—12月在全国高校范围内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赛以大学生“励志、成长、就业、创业”为主题、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为主要形式、以电视录播为宣传载体,通过高校、省市、全国分阶段竞赛晋级的方式,真实记录大学生就业、创业规划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在展示参赛选手综合素质与嘉宾精彩点评的过程中,把行业企业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真实面试、就业实习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高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积极做好吉林省赛区的参赛组织工作,学校将于2009年6月—9月举办吉林大学首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阶段(6月16日—24日)

1、学校通过网络、海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氛围,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动员本院学生积极参赛、报名。

2、参赛学生须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 (二)指导教师培训阶段(参赛学生自愿参加)(7月初)

(三)学院初赛(8月中旬)

(四)学校初赛(8月下旬)

(五)学校决赛(9月上旬)(结合新生入学教育)

二、参赛对象

本科:06、07级学生

专科:07级学生

研究生:07、08级学生

(注:以个人为参赛单位)

三、参赛内容

职业生涯规划作品分就业、创业两大类;

参赛选手需提交职业生涯规划书面作品(30%),在比赛现场作PPT自我展示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30%),用人单位多对一面试(40%)。

四、奖项设立

学校决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学校推荐一、二等奖获得者参加吉林省赛区初赛。

大赛设特别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此次大赛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赛前宣传动员和参赛准备工作,遴选本院参赛指导教师并参加大赛培训;

(二)各学院经初赛至少推荐1人参加学校初赛,学院初赛中成绩优异的可适当增加推荐人选。

六、作品须知

(一) PPT制作

1、 个人作品设计风格要统一,封面设计新颖、排版规范;

2、 图文并茂,文字要精炼,尽量用图像表达;

3、 色彩对比要鲜明,最好配有适当背景音乐,以助情感表达更具感染力。

(二)注重作品的理论性和内在逻辑性。在自我探索到职业目标选择中要充分体现理论的完整性,做到内容整合。

(三)注重作品的个性化和故事感。通过生动且富有感染力的故事将个人经历和对职业的认知表现出来,增强作品的独特性和深刻性。

(四)注重作品的社会意义。要将个人发展要求、自我价值实现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与观众产生情感共鸣,提升作品高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赛学生需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 (二)参赛学生可免费使用大赛支持系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支持系统分为“自我认知”、“职业认知”、“决策与对应”、“自我监控”四大部分,参赛学生只需根据系统平台的人性化导航提示,即可自动完成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三)请各参赛组织单位和参赛选手严格按照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评选标准中的作品评分细则、现场展示评分细则、面试评分细则的要求准备参赛。

附件:1、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评选标准

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9.6.16

附:大赛评选标准.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