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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09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6-23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全体2009届毕业生:

根据200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学部各相关单位将于6月24日上午8:30-11:00,在学部图书馆一楼大厅,集中为学部2009届毕业生签办离校通知单。

请学部教务处、财务处、图书馆、后勤处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24日上午8:20到达办公现场领取离校通知单用章(离校工作结束后归还学生工作处325室)。

请2009届毕业生提前办理学费欠费缴纳、书费结算、图书归还等事宜,按时到场签办离校通知单。

说明:

一、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第三栏“偿还贷款、追缴学费”必须由学部学生处盖“贷款办”,学部财务处盖“财务处”两个印章方为合格。

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第六栏“验收宿舍”由后勤处公寓管理部单独组织,公寓管理员验收合格后签章。

三、毕业生需在离校通知单背面注明:本人离校后联系方式、报到地址、档案邮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党团组织关系迁转地址。

四、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必须十章齐全后,学院方可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