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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9-22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校和学部甲流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对学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此次防控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省、市、学校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卫生常识,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常识的教育,增强科学防病意识,强化群防群控意识,提高自我防病能力。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晨检制度、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每名学生必须每日填写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在校学生健康情况跟踪表》,班级、寝室每日填写门诊部下发的《疫情登记表》同时向学院学办汇报每日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必须到校区门诊部就诊或视病情办理转诊,严禁擅自到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在学院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学生工作处和门诊部,同时通过学生信息采集系统上报。

2、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及室内群体聚集活动。各单位举办人员密集的大型集体活动须经学校、学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审批。

3、严禁学生举行或参加同学、同乡等聚会活动;除学校安排的课程实习和联系保研等学校批准的活动外,学生不得到其它高校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学生到网吧、台球厅、电影院等封闭场所内活动。

三、严格落实学工干部值班。

学工干部要自觉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接到发病报告后,辅导员要尽快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诊治,上报信息。辅导员每天都要亲自参与并组织学生干部查寝、查课,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和外来人员情况,落实日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信息。

各学院要结合国庆期间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学工干部值班制度,9月20日至10月10日,各学院学办必须有一名学工干部值班,非值班学工干部离校4小时以内必须经学院主管副书记批准,离校1个工作日必须向学生工作处请假。全体学工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同时,尽可能地减少与外界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四、严格控制学生校外活动。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十·一”长假及联系保研、实习学生健康登记和疫情排查制度。

1、学生离校前做好去向统计工作,并将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28日前发送到abao365@qq.com。

2、离校学生必须携带《健康登记表》(见附件),每天自测体温并做好记录,并与学校保持联系畅通,返校后必须首先进行体温检测,保留车、船、飞机票一周以上,在确认没有异常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寝室、教室等场所,一旦出现发热症状或与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必须马上报告并到门诊部就诊。

3、全体学生必须服从防控工作大局,一旦出现疫情扩散,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学部防控预案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停课等工作,违者按《学生违反〈吉林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的处分办法(暂行)》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吉林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doc

吉林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手册.doc

吉林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时期学生行为规范.doc

吉林大学发热流感样症状学生就诊须知.doc

假期(实习)学生返校健康登记表.doc

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离校登记表.xls

学生违反《吉林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时期行为规范》处分办法(暂行).doc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