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大学、台湾东华大学、台湾东海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成功大学、台湾中山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于2009-2010学年春季学期(2010年2月开学)赴上述9所高校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学生可赴上述9所大学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网页,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台湾东华大学本次限定接收商学院研究生,其它八所高校可接收各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及补选课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答辩、毕业等因赴台交换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各学校网址和人数要求参见附件1。
3、相关费用
(1)我校选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对方高校交纳学费;
(2)住宿费:台湾淡江大学需自行交纳住宿费(男生:人民币约4500元/人;女生:人民币约1900元/人),其他学校免收住宿费。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000元。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量。
2、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教务系统成绩单(/" target=_blank);
>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3)赴外学习计划;
(4)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十一假期不接收报名)。
4、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3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填写,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则应征得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的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3室 港澳台科);
(2)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出学生;选派人选名单将于十月中下旬在校内通知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7770003;85168982
附件1:9所高校课程网址及各校人数要求
附件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
|
http://oa.jlu.edu.cn/image/attach.gif" align=absMiddle> 附件
|
http://oa.jlu.edu.cn/down.asp?file=files/20099/281556161.doc&filename=9所高校课程网址及各校人数要求.doc">9所高校课程网址及各校人数要求.doc>
-
|
http://oa.jlu.edu.cn/down.asp?file=files/20099/281556162.doc&filename=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doc">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