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通知进行网上重修选课的学生,按照附件中的课程安排,按时参加重修学习,无故缺课达到两次者,取消重修学习及考试的资格。
请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时数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及进度,根据选课名单每次课前进行点名,保证学生重修学习的质量。
任课教师禁止接受补选人员报名。
其他未组织开班教学的课程,请选课同学进行跟班重修。
附:重修课开班教学安排.doc
重修选课名单.xls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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