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8—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和《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评比中要按照2008-2009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排名进行评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正反面打印)。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生须为本年度重点关注对象或一般关注对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须在班级学生的前15%以内。
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生须为本年度重点关注对象或一般关注对象,保留入学资格、休学、退学试读、2008-2009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参评。
五、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兼评,国家助学金与上述两项可以兼评。学生本人要认真填写各奖项申请表信息,各位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要仔细核对学生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学生将失去参评资格。
六、请各学院将评比结果在本院公示后,于10月19日中午前,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的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学生处325室,同时在学生信息采集系统中录入。
联系人:李玉俊
电 话:87836216
E-mail:79693344@QQ.com
附件: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xls.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各学院国家奖、励、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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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doc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国家奖学金评选审批表.doc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xls.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ls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xls.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