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结合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部的需要,根据《吉林大学农学部落实学校2009“人才年”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部实际情况,制定吉林大学农学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速新一代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成长,为学部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本计划旨在发掘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二)着眼全局,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倾斜,兼顾学科合理分布的原则。
(三)公开选拔、择优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培养原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职业道德;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优秀素质,具有全日制博士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或讲师职称;
4、具有创新性的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群体)中发挥骨干作用;
5、坚持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第一线,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成绩显著,坚持为本科生任课,公认教学效果优秀,得到师生好评,近5年中工作业绩突出;
6、除符合上述1-5条要求外,还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连续3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1.5倍以上,且教学效果为优秀;
(3)在某一学科方向上,已从事较深入的研究,作为省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国内外较高水平的刊物上(吉林大学职称评聘规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中D类以上)发表多篇有影响的论文;编写、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教材、专著在省部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4)在教学科研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公认为学部做出突出贡献。
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教师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对象,学部拟分批重点培养20名左右,简称“7520”青年教师培养工程。
1、个人申请。根据招聘条件,个人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候选对象的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3、学部评审。学部由学术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培养教师人选。
4、学部公示。学部对评审通过的拟培养教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签订合同。学部与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签订《吉林大学农学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合同书》。
1、学部对被列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每人资助人民币10万元,每年拔付2万元,连续支持5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等活动。
2、对列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优先选派出国留学或到国内著名高校、研究所、企业进行研修。
3、学部有目的有计划地实行以学术访问、学术会议、业务考察等方式的学术休假制,青年教师在学术假期间享受在职教工的同等待遇,该学期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平均工作量计算。
1、对培养计划中的培养对象实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开展工作情况和新增成果情况。
(1)本人自评:培养对象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年度考核表》,对被确定培养对象后每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
(2)学院审核:学院对受聘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填写评议意见。
(3)学部考核:由学部学术委员会,在听取本人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学部办公会审定。
对培养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者,下一年度继续作为培养对象;考核为一般和不合格者,终止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