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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9-10-16 作者:张明军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09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学部情况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请在9月10日上午前,向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提交拟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以便与学位办沟通开放拟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申请系统(格式见附件一)。

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在9月11日至9月28日进入“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和论文答辩部分正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的研究生综合信息中的办公信息网页中下载“研究生个人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9月22日前交研究生处307办公室(电话:86128),统一报送进行修改和填加。

2. 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须在9月18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管理处。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10日。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同时对申请者的学习专业及学位类别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无误。

4.各单位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在10月14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一份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办相关部分中的各培养单位答辩资格审查网页中直接打印)。名单须由研究生秘书和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的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5. 学位办公室对在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此类人员的学号由学位办公室给定,基本信息由各培养单位录入。

6. 200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各培养单位于11月29日前向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提交各学科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同时提交答辩人员名单。11月30日到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领取答辩表决票,并及时将各学科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可通过“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位办相关部分的“报表打印”菜单,选择打印答辩人员名单。并将答辩

人员名单送交财务处审核,经收费管理人员确认无欠费,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方可上报。

7.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答辩结束后,要及时将答辩表决结果和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8.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要在12月15日前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按委员人数打印上报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12月17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

9. 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于12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办法及要求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二)。同时将纸本学位论文送交至各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并由培养单位统一送交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二、学位论文密级

学位论文密级一般应为公开。涉密的学位论文应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管理信息)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批。凡学位论文涉密的,应于9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报送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

三、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学校试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均须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10月18日至10月22日申请答辩人员要及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mjzhang@jlu.edu.cn,10月24日后及时查询检测结果。

四、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律采取“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1) 10月29日向研究生处306办公室(电话:86122)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稿(申请博士学位交5份,申请硕士学位交2份),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同时填写并上交“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或研究生院新主页

“学位与学科”中下载专区下载) 5份。没有按时完成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答辩资格。

2) 盲审评阅费(申请博士学位1250元,申请硕士学位300元)提交学位论文同时上交。

3)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处理办法(暂行)》(附件三)执行。

4) 要求论文撰写及装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管理信息)中盲审格式的要求执行,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要求:

1) 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 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