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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上报2008年科研成果奖励业绩津贴信息数据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9-10-27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单位:根据《农学部业绩津贴发放办法》,参照学校《吉林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对学部2008年科研成果奖励业绩津贴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具体内容如下:

1.统计内容:获奖成果、发表论文、实验室(基地、中心)建设、专利、新品种新药、承担项目及累计到款经费等。

2.统计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以成果证书时间、论文发表时间、专利授权时间、项目下达时间、经费本年度到位为依据。

3.统计要求:统计内容由各单位统一制表、审核、签字、盖章同时附电子版上报,不受理个人材料;同时附获奖成果证书、发表论文、审批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4.实施办法:以上数据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确定分配方案后由学部统一发放于工资卡中。

科研成果奖励业绩津贴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兼顾效率、公平与公益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构建和谐吉大,有利于推进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关系到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

为保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不发生遗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材料于11月13日前报于科技处。

联系人:陈玉江 王文东

电 话:86202 86204

附件:相关表格.doc

科技处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