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2009级研究生第二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二、评定依据:以各单位参照《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制订的《培养单位研究生二、三年级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准,未制订《细则》的单位,学部将不接受其上报的获奖名单。
三、评定额度:2009级硕士参加改革175人,评奖比例70%,学部应评出123人,其中畜牧兽医学院78人(评奖基数111人),植物科学学院23人(评奖基数33人),军需科技学院22人(评奖基数31人)。2009级档案转入学部且根据《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具有评奖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自动获得基本奖学金,勿需评定。
1、拟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务必于8月20日前到学部财务部门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公寓费(已贷款研究生需缴清贷款额度之外的费用)及第二学年公寓费。
2、各单位应充分征求广大研究生意见,对本单位制订的《细则》不断完善,并严格按照《细则》进行评定。
3、在就思想品德、政治表现等条件进行打分时,要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作用。
4、本次评定,主要应依据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学位外语成绩不计入平均分,通过即可;其它成绩郝老师已在QQ群发布),同时兼顾科研成果。
5、原则上各单位要将各专业研究生放在一起进行排名,择优评定,禁止在各学科之间搞平衡。
6、基本奖学金获得者不得与其他同学平分奖金,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取消其本次获奖资格,并对其导师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请各培养单位根据该通知认真组织评定,并于8月23日(周一)将《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培养单位研究生二、三年级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在学部办公网对名单进行公示,在此期间研究生处将受理学部研究生的投诉和举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及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