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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0届毕业学生进行重修考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11-13 作者:张宇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0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部教务处将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期间统一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不及格课程(包括缓考、旷考、违纪人员)的重修考试,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现对本次重修考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此次重修考试仅限2010届毕业学生参加,其他年级要求重修的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学部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二、本次考试为毕业前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毕业成绩认定,若本次考试后仍有不合格的,毕业前将不再安排考试。

三、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重修考试的报名工作,并通知考生在报名前登陆学部主页或学部教务处主页中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仔细查阅自己的不及格科目,在11月20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重修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发邮件至zy13578754369@163.com中。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学生参加本次课程重修考试后,仍有课程不合格,按结业离校,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结业后两年以内)可以回学校重修(重考)该课程,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五、本次重修考试的管理要严格遵照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试试题原则上应使用该课程正常期末考试时未使用的另一套试题(A或B卷);需要另行命题的,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不能降低标准。试卷评阅要认真依照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不能放松。考试结束后,由学部教务处统一组织阅卷及成绩录入。

六、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请于近期补办。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替考等违纪情况一律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