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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自然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9-11-13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09年自然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现就农学部有关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文件精神,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为年轻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条件。根据学校通过的“200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案”,按照《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启动200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平台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1、支持范围及立项条件

重点支持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

(1)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2)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研究;

(3)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

2、申报条件

(1)不设项目申报指南,自由选题,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不含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不得申报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

(4)各单位在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筛选的基础上,按分配限额指标(另行通知)进行推荐;

(5)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使用本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

(6)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需要提供查新报告;

(7)已承担2008年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在11月23日前报学部科技处;

(2)由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上报学校;

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支持范围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组建重大项目研究团队为目标而申报的包含若干子课题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未获得批准但参加答辩的团队。

2、申报条件

(1)申请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团队分为A类、B类两种。

A类团队的条件为正在受聘的“” 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领导的课题组。

B类团队的条件:

①属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工程研究中心、985平台、“十一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或吉林省重点学科;

②有稳定的、有特色的研究方向,有明确的国家需求,有标志性的在研纵向重大科研项目,包括:承担方向牵头性项目或领域开创性项目,在研项目单项强度20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1项,并有若干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纵向课题;

③有比较充足的科研课题经费,近三年内平均每年纵向科研课题进款不少于300万元,年科研经费总进款不少于500万元;

④已经形成稳定、紧密的研究队伍,团队在国内外有影响,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近三年有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成果奖励,并有一批高水平论文、专利和鉴定成果),在国内该领域处于前列位置;

⑤团队人员组成中至少有3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1名45岁以下教授;团队至少包括3名以上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还可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等;所有成员中,45岁以下人员不少于65%;团队成员围绕重大项目和对应方向的紧密结合,团队部分人员可以来自其它相关学科。

3、申报要求及审批程序

(1)单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创新团队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

(3)创新团队项目于11月23日前报学部科技处,由学部统一上报学校。

三、吉林大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1、支持范围及立项条件

重点资助40岁以下,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并且至少承担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争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计划和等。

2、遴选和审批程序

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不用查新)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按照名额进行评审推荐,经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后上报学校。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均须填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WORD),查新报告(PDF)等附件)交各单位,根据科技处通知名额进行初筛(材料份数由各单位确定)。

初筛后的项目需要交申报书完整材料3份、申报书基本信息页16份、各单位项目清单1份,并上报申报书[含申报书及签字页电子版(PDF)、附件电子版(PDF)]和清单的电子版。各单位须在11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交至科技处,个人报送不受理;

2、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由各单位统一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8份,申报书电子版(WORD)及附件电子版(PDF)在11月23日前报送至农学部科技处;

3、联 系 人: 陈玉江 苟静平

联系方式: 86202 86203

附件:

1、

2、200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案

3、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 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

科技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