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本次学部在医保局申报的2009年度生育补贴对象,部分人员已审核通过,请通知本单位下列人员11月12日(周四)下午到财务处领取生育补贴费,到人事处领取申报生育补贴材料的原件。补贴标准(护理补贴:1550元;围产补贴:300元)。
另,2009年度生育子女的职工,如在2009年12月前生育子女的,务必于2009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部人事处,2009年12月生育子女的,务必于2010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部人事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生育补贴待遇,医保局规定逾期不予办理。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陈 健 谢 刚 胡立山 陈 杰 刘占国 邵俊涛 任 磊
刘 琳 王 晶 许 矛 赵 云 王 岩 冯 新 张炬红
郭凤利 柳 扬 贾冬梅 李玉梅 于亚利 高 峰 陆慧君
贺文琦 于丹丹 王 玮
人 事 处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