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公共教学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建设,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根据《关于制定新版实习、实验教学大纲及<2009 -2012年实践条件(设备类)建设计划>的通知》(校教字[2009]63号)精神,学校教务处将于11月10——11日对学部各教学单位本科实践教学专项工作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新版实习环节与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制定情况;
2.实验项目卡建设情况;
3.2009-2012年实践教学条件(设备类)建设计划的制定及论证情况。
二、检查形式
教务处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座谈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负责人组织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10日08:30时 畜牧兽医学院
学校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专家、各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各系(教研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各单位教学办主任、秘书、学部教务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