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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9-14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对新接收教职工党员和新生党员的组织管理,按照《党章》及上级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9月14日至9月24日。

二、接转对象

1.2009年7月以来学部新接收的教职工党员;

2.2009级新生党员(含研究生、本科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党员)。

三、工作程序

1.各基层党委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介绍信回执内容填写完毕后,加盖本单位党委章,统一返回党员原单位党组织。

2.整理审查党员入党材料。

(1)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要统一从学生的学籍档案中抽出,由各单位党委统一建立学生党员档案,并做好移交登记;审查后,分别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学生)》、《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和《吉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

(2)一村一名大学生党员,由机关党委统一接收党组织关系,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学生)》;

(3)新接收的教职工党员,由各基层党委负责接收党组织关系,及时安排到具体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教工)》。

3.上报《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学生、教工)》、《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吉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还要同时报党员本人的入党材料。

四、情况说明

1.要对每名新生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各单位负责审查的同志要按照《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的具体内容进行逐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入党手续不全等情况的,要做好记录。

2. 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统一由各学院、中心、所负责管理.今后凡是不按此规定办理,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党材料丢失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学部将按非党员情况进行处理。研究生处要及时将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移交各学院、中心、所管理,同时做好档案移交记录。

3.凡新生入学后,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材料的,要注明特殊情况,及时与学生党员原单位取得联系;没有特殊情况的,入学超过两个月,没有入党材料的,按非党员情况处理。

4.各单位在上报各类表格时,要同时报电子版(dwbxry@126.com

5.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组织部《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办理。

附件:

1.

中共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党务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

附件: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做好今年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新生报到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和审查工作。如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而查找不到党员档案材料,要及时与新生原所在学校联系。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主要审查介绍信的填写是否规范;转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1所高校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内其他单位和外省市的须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校内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直接开介绍信至所去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不符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要求的,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新生党员到原接转单位重新办理。

(2)党员档案材料审查。主要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发展手续是否完备、发展过程是否符合发展程序等问题。对审查出的档案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时序颠倒、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等问题,要及时与原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审查合格的正式党员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存入本人学籍档案,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保管,便于支部进一步做好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将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情况分别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党员档案材料未通过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档案材料缺一者,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暂缓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待符合要求后再予办理接转手续。

2.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完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手续。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登录管理系统后,按所接收到的介绍信抬头地址选择介绍信类型,并将审查合格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其中“接转组织名称”项(介绍信抬头)一律填写转入学院(所)党组织名称。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打印出介绍信并存留,将原介绍信按抬头地址分别粘贴到学校组织部或吉林省高校工委介绍信存根处。

3. 认真落实党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在办理完校外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手续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清楚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需逐级回执。

4.做好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新生党员特别是新生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把新生党员信息及时录入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库管理。

5.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教育和引导,并为各班级(团支部)指派党员做联系人。要对入学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接续工作。

6.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于10月30日前结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档案审查工作。11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卫 电话85168931):

(1)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及转入组织关系介绍信;

(2)《吉林大学2009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

(3)2009年毕业生党员转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整理后也一并上交。

7.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材料审核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凡因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而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组织部将加强对这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吉林大学2009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

《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