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行将于国庆节前后在我校进行新申请助学贷款的现场办工,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将各年级、专业新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包括新生新申请和老生新申请)的人数、金额汇总,填写附件表格,电子版于9月15日之前报于学生工作处,原件学院留存。
今年助学贷款的借据、合同均通过系统打印完成,目前系统正在测试中。请各学院通知新申请助学贷款同学准备如下材料,学院按要求严格预审,9月20日前准备完毕,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证件复印要求如下:
2:县(区)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附件:
2009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