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有关零基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承担的教育部课题、科技部课题以及我学部启动的科研启动基金、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目前仍有大量科研经费沉积没有使用,不符合财务部门的要求,请各单位通知承担以上课题的老师,按照预算尽快使用科研经费,09年底财务部门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对以上课题剩余的科研经费采取收回措施。
科学技术处
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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