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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申请缓注册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8-26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本科生:

新学期已经开学,学生学费及学杂费交缴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及学校《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手续办理事宜明确如下:

1、已缴清各项费用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楼三楼教务处312室完成注册。

2、学生证遗失的同学,因学校订购的磁条未到货,9月中旬前不能补回,请直接到注册点报出学号完成注册。

3、2009-2010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续贷且手续合格的,由学生工作处将名单提供给教务处、财务处,学生本人需到注册现场,办理缓注册手续。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执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注册现场办理缓注册手续,欠费金额大于本年度申请贷款额度上限的除外。

4、准备在2009-2010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暂不能缴纳学费的同学需同时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缓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学院各一份)和《吉林大学缓交学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处、财务处各一份)(见附件),由辅导员审核申请贷款材料是否合格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和缓注册手续。

5、因其它原因暂不能缴纳学费的同学,需同时填写上述二表,并填写清楚缓交、缓注册原因及缓交时限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和缓注册手续。

6、对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没有办理学期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吉林大学农学部缓交学费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农学部缓注册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