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66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暂行)(校教字〔2009〕66号)
附件二: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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