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部纪念活动期间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筹备和组织纪念活动的各单位和参与人员将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形成的(纸质、电子)文件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收集齐全,交本单位兼职档案员。
2、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单位在纪念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整理、归档后,交档案馆保存。
3、 校友捐赠学部的礼品、作品等(人民币除外),由接收单位造册后交档案馆统一保存,如物品确有必要保存在相关单位,而档案馆又不宜保存的,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档案馆商有关单位,由档案馆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