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全体居民:
为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保持校园干净、整洁风貌,保护校园绿化美化植被,为广大教职工和住户提供良好生活居住环境,杜绝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破坏公共环境问题发生,现就校园公共环境集中清理整治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
1. 每年春季和秋季各集中清理整治一次;
2. 本次清理整治时间从即日开始,9月26日前自行清理,9月27日开始强制清理。
二、清理范围项目
1. 占用楼道公共空间堆放的杂物;
2. 占用楼前、楼后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废品;
3. 私自放置影响校园美化或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4. 破坏院内草坪、绿地,私自栽花、种菜、围栏小院、铺设地面等问题;
5. 在校园内占用公共空间、场所,私自搭建房舍、小棚、堆放个人物品等。
三、清理方式
1. 由林园社区和校区事务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住户限期自行清理;
2. 对到期未自行清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绿园区行政执法人员,林园社区、校区后勤办、资产办、保卫办、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对校园公共环境进行集中强制清理整治;
3. 对集中清理时段外,发现的长期占用公共区域、破坏公共环境等行为,即发现即清理。
四、特殊说明
1、在集中清理过程中,对于不配合、扰乱清理工作的住户,由政府执法部门强行处置,对问题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处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居民自行承担;
2、对于校内教职工的老人,由教职工本人主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出现阻挠、扰乱集中清理工作的,将通知教职工解决处理,问题严重的将向学校通报;
3、对于非校内教职工住户、租户,出现阻挠、扰乱集中清理工作的,将取消校园进出通行证,限制各门禁通行信息,问题严重交由政府执法部门强行处理。
林园街道林园社区
吉林大学西区事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